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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 纪检监察笔录的类别和样式

王健 纪法思享
2024-09-10

编者按


今年方正出版社推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南丛书》之《如何做好笔录》,作者是长期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一线工作的王健同志。

“纪法思享”结合工作实务,对书中要点进行系统摘录和清单整理,形成《笔录制作的要点和易错点》,分期予以连载。


笔录

专辑


笔录的形式要件

询问笔录制作要点

审查调查笔录制作实务技巧

《笔录制作的要点和易错点》之 


纪检监察笔录的类别和样式


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施行后,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工作内容涉及查处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三个层面,笔录从原先的谈话笔录一枝独秀拓展到谈话笔录、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三驾齐驱。

一、谈话笔录


在日常监督、初步核实(含职务犯罪案件初核)和审查调查阶段,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监督对象、监察对象,均可以适用谈话笔录。谈话笔录也适用于党纪案件中的证人。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党纪案件,应在首次谈话笔录中记录告知相关权利义务情况(详见附件1);对于拟政务处分或者党纪政务双立案案件,首次谈话时,应当向被谈话人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其在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名、捺指印(详见附件3)。

二、讯问笔录 


适用于监察机关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立案的被调查人,以及监察机关以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立案的涉案人,在其他情形下不使用讯问笔录。

首次讯问时,应当向被讯问人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其在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名、捺指印。(详见附件2、3)。

三、询问笔录


监察调查工作中,对证人在各个阶段均使用询问笔录。对于被其他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涉案人,将其作为证人进行谈话时,也使用询问笔录。

首次询问时,应当向被询问人出示《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其在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名、捺指印。(详见附件4、5)。

四、三者的运用


笔录文头分为双头(纪检监察)和单头(纪检或者监察)。一般而言,谈话笔录使用纪检监察文头的双头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使用监察文头的单头笔录。

如果被审查调查人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对其交代可采取三种方式予以固定:一是先对其所有交代均制作谈话笔录,后根据外查取证等情况,再对其中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制作讯问笔录。二是初步判断后,对其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制作谈话笔录,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制作讯问笔录,根据外查取证等情况再作适当调整。三是根据有关规定,以监察机关名义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作为证据使用,因此不区分所涉问题的性质,对其所有交代均制作讯问笔录,其中涉及违纪的笔录作为认定其违纪的证据使用。按照第一、二种方式制作笔录为妥。

五、笔录和告知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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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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